2021年05月14日,受XX法院委托,涉案对xx挂号车车载货物损失价值进行价格鉴定,事先与双方当事人约定现场鉴定时间,我司工作人员成立评估小组,赶赴江苏省苏州市xx物流对车载受损货物进行现场鉴定,如:浴缸、台盆、大自然地板、搪瓷粉(化学原料,有一定辐射性)、油墨(化工油墨,在密封下保存,遇氧气出现氧化)进行现场拍照、留证,公开、公正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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